各学院团总支、基层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和全面从严治团要求,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经研究决定,在全校集中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述职评议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总支、基层团支部
二、述职评议考核时间安排
各学院团总支述职评议考核工作在2023年1月9日前完成,班级团支部在2023年2月17日前完成。
(二)各基层团支部
三、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主要围绕落实我校“三力一度”等年度共青团工作重点任务,特别是加强青年学生思想引领、夯实团的基层基础、服务青年学生成长发展、服务学校中心工作等方面,对本级团组织履行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的基本职责和工作情况进行认真述职,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四、述职评议考核方式
(一)各学院团总支
1.考核组成:包括团内评价(占70%)、汇报展示(占30%)两方面内容。
团内评价:按照《2022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实施方案》中的各项内容赋分。
汇报展示:校团委组织评审工作组对各团总支的述职报告进行评审打分。
2.考核结果:校团委根据团内评价(占70%)、汇报展示(30%)的占比加总后,形成各团总支年度考核评分,对应划分“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
3.结果运用:
将评价结果与奖励惩戒、评先评优挂钩。综合评价等次为“好”的学院,学校团委将给予一定激励,并在年度相关评优评先中优先考虑。综合评价等次为“一般”和“差”的,校团委对学院团总支书记进行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相关团组织及其负责同志一年内不得参加团内评奖评优。
(二)各基层团支部
各基层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由相应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述职与工作会议相结合、党团组织与团员青年代表评议相结合,并将考核结果及时上报校团委。
五、工作要求
1.细化实施举措。各学院团总支要认真组织学习《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定办法》,结合本学院实际,研究细化制定基层团支部述职评议考核方案,确保述职评议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2.严格组织开展。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各基层团组织书记要围绕本单位重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述职,述职评议结果应于单位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评价一致,确保述职评议工作不走过场重实效。
3.抓好总结整改。基层团组织要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问题清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请各学院团总支于1月9日前将述职报告发送至校团委邮箱;2月17日前将《XX学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附件1)发送至校团委邮箱(pzytuanwei@126.com)。
附件:1.XX学院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情况统计表
2.《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
共青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