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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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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认定工作的意见

时间:2022-11-17 19:07:524  作者:  点击:

针对目前出现社团中途更换指导教师;担任社团指导教师不满一年,要求认定兼职辅导员经历等问题,按照《中共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实施“学生社团提升工程”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濮职院党〔2022〕7号)文件精神,结合《共青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关于实施全校学生社团提升工程的通知》(濮职院青〔2022〕2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规范社团指导教师视同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的认定工作,校团委经研究,并报校领导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1、根据《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社团指导教师实行聘任制,每个聘期为3年”和第四十七条规定:“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一经确认后,不得随意更改,如有特殊情况,须由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向校团委提交书面说明,经批准后方可变动”。据此,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自社团注册开始一聘三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确需更换的,须提交《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更换登记表》,经原指导教师签字、现指导教师签字、业务指导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业务指导单位公章后,报送至校团委备案,否则不予认定学生社团指导教师。

2、根据《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每年度进行一次,对获得考核称职及以上的指导教师可视同兼职辅导员工作经历,对考核不称职的指导教师予以解聘”。据此,社团指导教师于每年3月份定时考核一次,校团委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并下发文件,并对获得考核称职及以上的社团指导教师颁发聘书,考核不称职的社团指导教师,不予以颁发证书,其他时间均不予考核及认定。考核时,指导教师需从社团注册开始连续担任同一社团时间满一年以上,否则不参与当年考核。


共青团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