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注:1. 如本校同时有校级学生会、研究生会,可复制上表记录另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2. 本表一式两份,分别由学校团委、省级学联秘书处留存备查,扫描版由省级学联秘书处汇总报送至全国学联秘书处。
二、《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校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的全校性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宗旨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发挥联结学校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骨干人才。
第三条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团结和引导同学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进一步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二)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组织同学开展思想引领、专业学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心理疏导、权益维护等多种活动,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三)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同学之间、同学与教职员工之间的团结,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
(四)组织同学开展有益于成长成才的自我服务活动,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五)沟通学校党委和行政部门与广大同学的联系,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代表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
(六)坚持从严治会,规范学生会工作人员的产生和配备,强化群众意识、责任意识和奉献意识,以实际行动做广大同学的表率。
第四条本会的一切活动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为最高准则。
第五条本会参加河南省学生联合会和濮阳市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六条凡取得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的专科学生,承认本会章程,均为本会会员。
第七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讨论本会工作,并通过各种合理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及工作人员进行监督、建议、批评并要求答复的权利;
(三)依照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本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会员有权要求本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建议、要求及意见;
(六)会员有权参加本会举办的活动,享受章程所规定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成果,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校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四)服从本会领导,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第九条各级学生会工作人员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校党委领导和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组织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关。
学生代表大会每年举行一次。特殊情况下,经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通过并经学校党委批准,可以提前或推迟举行。学生代表大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当选代表参加才能召开。
学生代表大会进行选举和通过决议实行表决制,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通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学生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或修订学生会组织章程,监督章程的实施;
(二)听取、审议上一届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报告;
(三)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委员会委员;
(五)选举产生出席上一级学联学生会组织代表大会的代表;
(六)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合理有序表达和维护同学正当权益,及时反馈提案处理落实的整体情况,参与学校治理;
(七)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生会工作人员一般为50人左右,设综合事务部、学习部、青年发展部、文体工作部、权益服务部5个工作部门,每个工作部门设负责人2至3人,工作人员不超过6人。部门职责如下:
(一)综合事务部
配合主席团开展学生会工作。负责学生会日常事务的协调,管理学生会文书、会务、考勤等工作;负责学生会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负责学生会的办公场所、活动阵地的使用和维护,做好档案、资产、设备的建档管理工作;筹集学生会活动资金,配合、保障学校各类大型活动的开展;完成校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学习部
主要负责学生在校学习、生活的促进工作。组织开展学习竞赛、专业知识讲座、“读书月”、辩论赛、朗诵比赛、宿务大赛等活动,收集广大同学在学习、生活方面遇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问题,为广大同学营造良好向上的校园学术氛围、生活环境;做好学习、生活困难学生的调查和帮扶,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努力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生活技能;完成校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青年发展部
主要负责促进学生社会融入、身心健康工作。协同做好学生层面创新创业教育、各级各类竞赛组织,通过双创培训、讲座指导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组织引导学生积极投入到社会实践中,深入基层,了解国情,服务社会,增长才干;负责校内外各类活动、赛事青年志愿者的招募、培训及对接工作,协同“蒲公英志愿服务队”“无偿献血志愿服务队”“濮阳市青年礼仪志愿服务队”开展相关志愿服务活动;协同做好大学生志愿西部计划、贫困县计划志愿者招募、选拔、管理工作;依托教育科学学院心理辅导中心,开展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讲座、宣讲活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完成校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文体工作部
主要负责校园文化活动、体育运动活动的开展。负责各类晚会、大学生文化艺术节、红歌汇等校园文化活动的组织开展,营造浓郁的文化氛围;组织策划运动会、篮球赛、健美操大赛等各项大型体育活动和比赛,打造一批校园品牌文体项目;完成校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权益服务部
主要负责学生的权益维护工作。建立和畅通学生民情民意反映渠道,建立学生和学校沟通反馈的长效机制,依法向学校职能部门和有关单位反映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中的困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负责接受学生对学生管理、生活服务、后勤保障、学生干部作风等方面的投诉和建议,落实并进行反馈;完成团委和学生会主席团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十三条聘请校团委专职副书记为秘书长,具体指导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会的领导机构。
学生会主席团集体负责学生会重大事项,不设主席、副主席,设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执行主席负责召集会议、牵头日常工作。
学生会主席团决定重要事项实行表决制。
学生会主席团行使下列职权:
(一)在学代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二)召集学生会全体会议;
(三)决定聘任和解聘学生会秘书长;
(四)领导、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五)向学校党委汇报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
(六)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年度工作报告和年度经费使用情况的报告;
(七)批准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决定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机构设置、任务与职责。
第四章 学生会分会
第十五条学生会分会是学生会为开展工作在各二级学院设立的工作机构。
学生会分会由各二级学院学代会或学生大会选举产生,任期1年。学生会分会工作人员一般为20至30人,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分会成员选举产生后,报校学生会备案。
第十六条学生会分会以全心全意服务同学为宗旨,发挥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帮助下,依照法律、学校规章制度开展工作。
第五章 经费
第十七条学生会经费来源:
(一)学校党、团组织关于学生会活动的专项经费;
(二)其他经费来源。
第十八条本会所有财务帐目均接受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制度的审核。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生代表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代表审议通过。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 序号 |
姓名 |
政治 面貌 |
院系 |
年级 |
学习成绩排名* |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
| 1 |
董胜男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19级 |
66 |
否 |
| 2 |
杨冰玉 |
预备党员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2019级 |
1 |
否 |
| 3 |
马亚菲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0级 |
10 |
否 |
| 4 |
马跃驰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43 |
否 |
| 5 |
石 泉 |
共青团员 |
能源与化学工程学院 |
2020级 |
37 |
否 |
| 6 |
侯俊晗 |
共青团员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0级 |
9 |
否 |
| 7 |
郝宁辉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0级 |
26 |
否 |
| 8 |
王营慧 |
共青团员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2020级 |
11 |
否 |
| 9 |
魏霜霜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0级 |
7 |
否 |
| 10 |
王璐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0级 |
52 |
否 |
| 11 |
吴卓帆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0级 |
49 |
否 |
| 12 |
杨建叶 |
共青团员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0级 |
69 |
否 |
| 13 |
刘萧楠 |
共青团员 |
人文学院 |
2020级 |
55 |
否 |
| 14 |
宋国常 |
共青团员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0级 |
67 |
否 |
| 15 |
钱珍 |
共青团员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2020级 |
48 |
否 |
| 16 |
王 涛 |
共青团员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1级 |
|
否 |
| 17 |
刘壮壮 |
共青团员 |
体育健康学院 |
2021级 |
|
否 |
| 18 |
刘丽丽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19 |
管文科 |
共青团员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0 |
张少茹 |
共青团员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1 |
孔永昊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2 |
孙 妍 |
共青团员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3 |
苏冰艳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4 |
王伊杭 |
共青团员 |
体育健康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5 |
张 蕤 |
共青团员 |
体育健康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6 |
杨玉祥 |
共青团员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7 |
陶锦洲 |
共青团员 |
体育健康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8 |
韩晶晶 |
共青团员 |
艺术学院 |
2021级 |
|
否 |
| 29 |
刘胜辉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0 |
张双双 |
共青团员 |
教育科学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1 |
贺 冉 |
共青团员 |
体育健康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2 |
王振达 |
共青团员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3 |
毛乾霖 |
共青团员 |
经济管理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4 |
王叶科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5 |
鲍玉龙 |
共青团员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6 |
温开濮 |
共青团员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7 |
杨士辉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8 |
孙盼宁 |
共青团员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 39 |
徐守钦 |
共青团员 |
建筑工程学院 |
2021级 |
|
否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经校党委和市学联同意批准,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由5人组成,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为6人,其中差额1人。
二、选举工作由大会主席团主持。
三、第一届主席团成员候选人由各代表团酝酿推荐,经大会主席团确定,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四、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每张选票所选赞成的人数等于或少于规定应选人数(5人)为有效票,超过规定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五、参加选举的代表必须等于或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因病、因事请假的,不能委托他人投票。
六、候选人得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半数的,方可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赞成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得票相等而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再次投票,得赞成票多者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从未当选的候选人中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对于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对候选人赞成的,其姓名旁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旁的空格内划“×”。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姓名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旁的空格内划“○”,不划“○”的,对该另选人不计得票。弃权的,在其姓名旁的空格内不划任何符号,也不能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对该另选人不得计票。
八、选票一律用钢笔、中性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正确,位置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九、选举时,设总监票人、总计票人各1名,监票人6名,计票人6名。总监票人、监票人经大会表决通过。已提名为主席团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总计票人、计票人在总监票人、监票人的监督下开展工作。
十、选举时,会场设1个投票箱。填写选票后,总监票人、监票人先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和其他代表依次投票。
十一、投票结束后,当众开启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选票,经核对无误后到大会计票室统一计票。计票结果由大会总监票人向主席团和全体代表报告。当选的2021届学生会主席团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由大会主持人向全体代表报告。
十二、本选举办法的未尽事宜及大会选举中的重大问题,由大会主席团依据有关规定,集体讨论决定。
十三、本选举办法经代表大会全体会议通过后生效。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10月30日—31日,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行政楼一楼报告厅成功召开。校党委委员、副院长侯秀安出席大会并讲话,校团委书记刘炜致贺辞,各学院选举产生的学生代表及列席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本次大会。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主要议程:制定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听取、审议2020届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第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选举产生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宣传报道链接:http://tuanwei.pyvtc.edu.cn/info/1177/3013.htm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通过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依据代表名额不得低于学院学生人数1%的比例,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正式代表为 200人。
一、名额分配
(一)本次学生代表大会以学院为选举单位,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每个代表团由学院团总支书记担任领队,建议由学院学生会代表或其他学生骨干代表担任团长;大会代表产生通过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民主选举产生,人数不得低于学院学生人数的1%,单个选举单位最少不低于3名代表;
(二)为保证代表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名额分配应充分考虑代表的性别、民族、年级、专业,同时兼顾党员、团员及群众比例;
(三)根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人数一般不低于60%”的规定,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非校、学院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130人,占学生代表比例为65%。
二、代表条件
(一)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全日制学生;
(二)政治思想上拥护党的领导,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在重大问题上立场坚定,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四)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责任感,品学兼优,能够真实反映同学诉求,积极表达同学诉求;
(五)严格遵守校学生会的章程,在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期间,能够充分履行代表的义务和行使代表的权利,及时把大会精神反馈到广大同学中,加强学生与学校、学生会之间的沟通联系。
三、代表权利
(一)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生代表大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
(二)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
(四)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五)听取、审议校学生会工作报告以及提交大会的其它报告。
四、代表义务
(一)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
(二)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
(三)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监督校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五)履行其他应尽的职责。
五、产生办法
(一)民主选举
各学院学生会根据《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学生代表分配表》,组织基层团支部(班级)酝酿讨论产生代表考察人选,汇总后对考察人选开展考察,征求考察人选所在团支部(班级)、学生组织以及基层党团组织的意见,重点考察思想政治素质、学生工作实际和在学生中的公认程度,以确定代表候选人;经各学院党团组织审核批准后,由各学院学生会向校学生会提交正式代表名单和选举情况报告。
(二)资格审查
校学生会汇总各选举单位上报的名单,由濮阳职业技术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议代表资格并向大会报告审查情况。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各学院学生代表分配表
| 序号 |
学院 |
学生数 |
分配名额 |
备注 |
| 1 |
人文学院 |
1637 |
16 |
|
| 2 |
教育科学学院 |
2504 |
25 |
|
| 3 |
外语与旅游学院 |
1055 |
11 |
|
| 4 |
体育健康学院 |
563 |
6 |
|
| 5 |
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
4398 |
44 |
|
| 6 |
艺术学院 |
1557 |
16 |
|
| 7 |
能源与化学工程学院 |
1611 |
16 |
|
| 8 |
机电与汽车工程学院 |
1466 |
15 |
|
| 9 |
生物与食品工程学院 |
1619 |
16 |
|
| 10 |
经济管理学院 |
1613 |
16 |
|
| 11 |
建筑工程学院 |
1929 |
19 |
|
八、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
备注 |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张钊 |
是 |
|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韩京芝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