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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6年度“十佳百星”的通知

时间:2017-04-11 09:28:424  作者:  点击:

〔2016〕17号

各二级学院团总支: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和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就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展示当代大学生风采,引领全院广大青年学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广大团员青年中培育、挖掘、宣传和表彰青年先进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激发和鼓舞全院青年在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促进我院优良校风、学风建设的良好发展,经院团委研究,决定在全院团员青年中开展 “十佳百星”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十佳百星”评选范围与条件:

(一)“十佳百星”评选从以下十个方面进行,各评选出十名共一百名学生明星

经综合测评,每单项排名首位的明星学生将被授予“十佳优秀青年”荣誉称号。
   1.思想道德之星:思想进步,品德高尚,助人为乐,甘于奉献,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表现突出。
   2.读书学习之星:刻苦努力,勤学善思,坚持读书,知识面广,有读书方面的文章发表,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
   3.专业技能之星:专业技能突出,拥有相关专业证书,专业课成绩优秀,在省、市、学院有一定影响或获得较高的奖励。
   4.就业创业之星:积极创业,出色就业,在就业创业上取得突出成绩。或积极转变就业观念,在校服务广大团员青年就业创业做出积极贡献。
   5.科技创新之星:科研能力强,曾在“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数学建模大赛等国家、省、市、学院赛事中表现突出,获院级以上(含院级)科研奖励。
   6.社会实践之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活动中表现突出,有较好的社会影响,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为地方经济社会、文化教育的发展做出贡献。
   7.服务管理之星:服务意识强,有较高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工作有创新,在所在二级学院、班级组织工作有特色,获得过院级以上优秀团干、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
   8.自立自强之星:能主动通过勤工俭学、社会兼职等方式解决自己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或身残志坚,自强不息,不断进取。
   9.志愿奉献之星:积极参与志愿者服务活动,关心公益事业,在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有奉献精神,志愿服务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荣誉。
   10.文艺体育之星:在大学生课外文化、艺术、体育方面成绩突出,在大学生科技文化艺术节、运动会及其它重要文艺、体育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获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奖励。
   (二)评选范围

全日制在校大学生(2016届专科生、预科生及2014届、2015届、2016届五年制学生不予参评)。
   (三)评选对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较高的政治素养,立场坚定。
   2.严格要求自己,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成绩优良;并且在以上评选类别中有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
   3.道德品质良好,遵守社会公德,乐于助人,甘于奉献。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记录。
   注:获得过院级以上(含院级)表彰者;在国内各类大赛中获奖,为学院赢得荣誉,表现突出者优先。

   二、评选机构
   1.评选活动由院团委主办,在全院范围内长期开展。
   2.主办单位组织相关人员组建2016年度“十佳百星”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
   3.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院团委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4.各二级学院团总支根据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负责本系具体评选活动。
   三、评选办法及步骤

“十佳百星”评选活动分三个步骤进行。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要求各二级学院以团支部为单位推选,先由团支部在团小组推荐的基础上充分酝酿,然后在本支部公开评选,按各支部学生人数10%推选出优秀学生参加所在二级学院的选拔,选拔结果公布在本二级学院公告栏;然后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各支部推选结果,从十个方面评选“十佳百星”人选的名单,由团总支负责评比。各推荐单位对初评人进行公示后进行单项初步排名(为保证此项活动的顺利开展,每单项务必推荐3名候选人,每项限报4名),于11月25日前将初选人员所需材料统一报送至院团委办公室。
   (二)所需材料

初评人需严格按要求填写《十佳百星评选申报表》,要求提供1000字左右个人简介及事迹材料(打印、手写均可)。《十佳百星评选申报表》、简介及事迹材料(佐证获奖证书必须为原件,经团委审核之后以二级学院为单位统一发还)由所在二级学院团总支签章后方为有效。

   11月上旬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三)组织要求
   此项活动旨在评选在学习和工作等多方面有突出表现的,能够为我院广大团员青年树立榜样的学生。各教学系团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工作,在确定参评人选时,必须坚持先进性、真实性、代表性和“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评选原则,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力争把优秀的团员青年推荐上来。

 

   附件:1.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十佳百星”评选

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濮阳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十佳百星”申报表

                                                                                2016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