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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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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时间:2020-11-11 10:45:584  作者:  点击: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详情见附件1)

二、《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

详情见附件2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目前学生会工作机构设置

改革后学生会工作机构设置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团中央、全国学联有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草案)》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制定本选举办法。本选举办法经学生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主席团成员(含执行主席)将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设工作人员40名,主席团成员5名(含执行主席1名)。学生代表大会各项选举由大会主席团领导和组织。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学院党组织同意,校团委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主席团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提交各代表团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选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参加选举的学生代表对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也可另选他人。每张选票赞成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为无效票。

学生代表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由各代表团从非候选人的学生代表中推选,经大会表决产生。总监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投票和计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员由大会主席团安排。投票顺序为总监票人、监票人投票,其次是大会主席团及各位代表按照指定路线依次投票。

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启封开箱,计票人员清点选票,并由总监票人报告清点结果。若收回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有效;若收回选票多于发出选票,则选举无效,现场重新进行选举。

计票结束后,监票人应核对投票人数和统计票数,做出记录、签名确认后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或大会主持人宣布。宣读选举结果和所得票数时,均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每一轮投票、计票完成后,现场公布本轮选举结果及当选名单。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原校学生会指导单位为校学生处,近年未召开过校级学生代表大会。根据校党委工作部署,校级学生会指导单位于2020年10月中旬由校学生处变更为校团委,校团委拟于2021年上半年召开校级学生代表大会。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草案)

一、代表比例及构成

1.按照有利于组织和召开会议、有利于讨论和决定问题的原则,学代会正式代表不低于全校学生总数的1%,学生委员会主席团参加所在学院的代表提名,不占所在学院代表名额.

2.大会代表体现广泛性,覆盖各院各年级学生及主要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

二、代表条件

1.具有濮阳职业技术学院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学生;2.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无违纪行为;

3.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乐于服务他人,受到广大同学的拥护和信任,能代表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能如实反映广大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学生的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的程序

1.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酝酿

各院班级团支部在本院学生会的组织下,根据分配名额、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组织各班级团支部成员酝酿提名,提出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

2.代表的选举和产生

由各学院学生会通过无记名差额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学院正式代表并在学院内部公示.

各学院在代表产生后,各学院学生会提交《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情况报告》和《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经学院党总支确认后,统一提交大会筹备工作小组.

各学院代表选举工作由大会筹备工作小组统-审查.凡代表的产生不符合程序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选举;凡代表不具备资格的,将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各选举单位按照文件规定选举产生学代会代表后,向筹备工作小组呈报经本学院团总支审批、学院党总支通过的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情况报告及代表名册.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草案)

为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干部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依据《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全体工作人员

二、时间安排

每学期末。

三、述职评议内容

主席团成员及各工作部门负责人就自己一学期以来的工作向与会代表作客观、公正的述职,对德、能、勤、绩四个部分进行自我评价,涵盖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说明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并对学生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未来展望。

四、述职评议程序

(一)述职。述职评议大会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各学院学生代表、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每名干部通过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述职,以从严从实的态度,真找问题、找真问题、真改问题,形成总结、分析、评价、未来展望的工作总结流程。

(二)评议。述职结束后,由参会人员对述职人员进行评议打分。述职评议票分德、能、勤、绩、四项内容,最高分100分,最低分一般不低于70分。述职评议时确定监票人和计票人,负责评议票的汇总、计票工作。为保证公平公正,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得分。评议成绩90分以上为优秀,80-90分为良好,70-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并予以公示。

述职评议要走群众路线,学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所以对学生会工作最有感知的广大同学理应最具评价权,通过改变“自上而下”的工作评价方式,吸纳更多同学参与到“自下而上”的群众评议,让学生会的工作真正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为学生会打开发现问题、审视问题、解决问题的突破口,集众人之智、成众人之事。

(三)反馈意见。述职评议会议后,述职评议大会及时根据述职评议情况,对述职对象进行综合评价,形成书面意见,逐一反馈给述职评议对象。

(四)整改落实。述职对象根据反馈意见,针对提出的问题和点评意见,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措施,扎实推进整改。在下学期述职评议考核时,专题汇报整改落实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五、结果运用

(一)坚持结果导向。述职评议结果是衡量学生会工作成效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指标。

(二)要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总结成绩要实事求是,分析问题要客观准确。述职的结果,将作为对干部选拔、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学校党委指定一名党委委员、副院长副书记分管学生会工作。学校党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研讨并指导学生会工作并将团委、学生会工作成效纳入二级学院党总支年度考核,成果作为考核重要依据。相关会议纪要因市委巡查组进驻学校开展巡查工作,全部交至巡查组审查。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

备注

1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张钊

2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韩京芝